加入日期: | 202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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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25 |
地 区: | 湖州市 |
内 容: | ****年中心**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排放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公共**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招标条件 ****年中心**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排放口整治工程经长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址 |
2023年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排放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1.招标条件
2023年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排放口整治工程 经 长发改投资(2023)2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330522-04-01-48831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中心城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本工程位于长兴县中心城区,共涉及排放口及管网整治12个点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检查井浇筑、原有道路挖除及修复、绿化破除修复、混凝土泵站浇筑、设备购安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总造价约23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6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5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