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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6.02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沈阳市招标 森林招标 
加入日期:2023.06.02
截止日期:2023.06.25
招标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沈阳市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度森林**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张冬妮 (***年度森林**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森林*
关键词: 森林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6-02 至 2023-06-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4425
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20,000.00
最高限价(元):4,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001包:资源管理)

二、预算金额:492万

三、项目概况:1.为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开展沈阳市森林督查工作,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2.全面掌握全市林地、草地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情况,保持林草资源管理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支撑林地、草地保护管理和生态建设的需要,开展沈阳市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掌握全市林草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3.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限额执行,方便林农和企业申请采伐,开展沈阳市采伐迹地更新监测工作,对需更新的迹地进行排查上图,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森林督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a.外业调查。

针对国家下发的森林督查判读图斑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核实变化原因、地类等指标,拍摄现地照片,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以及其他破坏林地等违法违规情况,图斑预估950个。

b.内业处理及成果整理。

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地调查情况,整理完善森林督查数据库、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编写报告。

(2)林草调查监测。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和《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撑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任务,开展年度林草调查监测工作。

a.内业处理。

收集整理上年度的“落地上图”数据,包括造林、采伐、占地等矢量数据,并进行底图制作、变化图斑遥感判读、变化图斑提取等工作,预计处理面积152436公顷。

b.外业调查。

实地举证核实变化图斑的范围界线,记录变化类型、地类、管理和自然属性等变化情况,预计调查面积43600公顷。

c.成果整理。

更新林草资源变化原因、现状属性数据和界线数据等信息,形成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库,汇总形成全市调查监测成果数据。

(3)采伐迹地更新监测。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迹地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林字〔2018〕12号)等文件,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限额执行,方便林农和企业申请采伐,开展沈阳市采伐迹地更新监测工作,对需更新的迹地进行排查上图,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a.现场验收。

对2018年以来的采伐迹地进行现场验收,记录更新造林面积、成活率、保存率、树种、株行距和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情况,拍摄现场照片,沈阳市需更新的采伐迹地面积约1167公顷。

b.成果编制与分析。

汇总采伐迹地更新成果,编制专题图件,编写成果报告。

2. 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 主要技术依据

(1)《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3)《2022年森林督查技术方案》;

(4)《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5)《2022年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补充技术规定(荒漠部分)》;

(6)《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办法》(LY/T 5301-2002);

(7)《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0)《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需方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局级审定拨付50%;

第二次付款按审批权限提供审定意见或会议纪要,并按需求汇交入库拨付50%。

2、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002包: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

二、预算金额:预算10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强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做好林业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切实保障农户长远生计,结合沈阳市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查我市区县(市)退耕还林、退耕(林)还河情况专项资金补贴的反馈意见》,利用科学手段和先进技术对沈阳市各县区上报的退耕还林工程、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工程、六区防护林工程自验成果进行市级抽查,为兑现政策补助和资金管理提供依据。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 工作内容

2023年林业项目质量督导与管理总面积约42.93万亩(包括:退耕还林41.67万亩;林缘200米改种经济林0.01万亩;六区防护林1.25万亩)。抽查面积约5万亩。

(1)数据分析与处理。

1)核对各个县区自验报告、表格、矢量数据,分析自验成果。

2)数据预处理。制作各个县区外业核查工作底图、核查表等材料,以满足外业核查要求。

(2)现地勘测调查核实。核实抽查地块保存面积、保存率、树种、地块高科作物间种等情况,抽查面积约5万亩。

(3)内业数据处理。对抽查核实成果进行内业归纳、整理,将核查信息录入后,形成核查成果数据库,面积约5万亩。

(4)质量检查。对内业数据成果的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等进行全面质检,并填写内业检查记录,面积约5万亩。

(5)成果编制、打印。

2. 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 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4)《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

(5)《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6)《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林退发(2011)3号);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一次性支付:

⑴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⑵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29,000.00
最高限价(元):529,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003包:湿地更新及湿地动态监测)

二、预算金额:共计52.9万元

三、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要求,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数据更新,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要求,整理、制作、上报更新成果。本项目可为湿地资源科学有效的监管保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利于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 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湿地更新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技术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内容:

(1)内业处理

技术设计、人员培训、收集数据统一标准、方案制作、纸质基础资料矢量化等。

数据库整合、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判读和勾画、湿地资源变化图斑在线分发、待变更数据库入库,湿地变化监测数据整理、外业调查成果入库。

(2)外业调查

包括湿地变化调查、湿地地类变化调查等,300个图斑。

(3)湿地与三调和国土变更数据融合。

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要求,将上一年度国土变更数据与湿地数据进行融合。

成果整理上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整理、制作、上报更新成果。

2、主要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胡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4.《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

5.《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2019。

3、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º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º。

4、质量控制

沈阳市湿地更新项目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

5、质量标准

沈阳市湿地更新项目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2.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001包、002包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参与本项目003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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