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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征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6.02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鞍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6.02
截止日期:2023.06.26
招标代理: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鞍山市
内 容:项目概况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秒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委托,拟对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联系人***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3062023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餐饮服务 用户 住宿和餐饮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未填写}}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联系方式***
1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千山风景区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腾讯会议号:357 987 6180。

 

 



征集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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