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TJDQJ-04-TSA3-2023-JC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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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3.06.01 |
截止日期: | 2023.06.23 |
地 区: | 塔河县 |
内 容: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段A*标段项目部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发布时间:****-**-**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段A*标段项目部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 |
关键词: | 省道 公路 路 |
发布日期:2023-6-1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A3标段项目部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DQJ-04-TSA3-2023-JC004
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A3标段项目部已立项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本次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规定进行钢绞线集中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现状旧路由三级公路和塔安堤防戗台组成,起于十八站乡,途经跃进林场、永庆林场、塔丰林场、永安林场、塔河镇,在国道京漠公路东侧接回既有省道十室公路,终点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K59+300.046,路线全长59.263km。塔十A3项目起点桩号为K39+000,终点桩号为K59+300.046,全长20.263k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钢绞线,共1个包件。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特种设备安拆、改造、维修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无。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5其他:接受联合体参与。
3.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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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履约信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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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绞线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满足施工要求。 |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
无 |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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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招标人,请于2023年6月8日12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招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273777652@qq.com。招标机构核对信息无误后于2023年6月8日18时至20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
由于其它(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3年6月13日17:00时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机构电子邮箱***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组织机构将在2023年6月16日20:00前澄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3日上午9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十A3项目部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招标网(http://);
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7.1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A3标段项目部
地址:***
联 系 人:杨垒 电话:***
电子邮箱***
7.2招标机构: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59号
联系人***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地点 |
GJX-001 |
塔十A3项目 |
钢绞线 |
φ15.2 |
吨 |
237 |
2023.5月至2024.10月 |
杨垒 |
符合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施工现场验收合格。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附近,具体位置以甲方通知为准。 |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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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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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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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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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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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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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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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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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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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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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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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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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