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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绿化 施工招标招标 道路 施工招标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31
截止日期:2023.06.20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海安市
内 容: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标段编号B**********************标段名称*****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工程类型施工 *****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关键词: 绿化 施工招标 道路 施工招标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1210 项目名称 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1210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
工程类型 施工

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排水、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段;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现状黄河路,南至现状广福路,道路全长约1083.3m,道路宽度40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21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4.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40m。

丹虹路与丹凤路平交,本次改造长度约112.5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9m车行道+6m中央隔离带+9m车行道+3m人行道=30m。 

2.1.3合同估算价:504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知晓本工程系海安市2023年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统筹考虑整体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及人、材、机投入,严格把控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节点时间,确保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其中丹凤路段机动车道在2024年1月10具备通车条件。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 “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说明: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出现弄虚造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

(2)自2021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价格竞争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特别提醒: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1855603                   电        话:18100636217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部门: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地      址: 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1381819535     051381819595         电   话:051381819509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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