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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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28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度驻疆单位煤炭集中采购第二次(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JL**-W****(*)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年度驻疆单位采购冬季取暖用煤预先采购,第*包采购焦炭,确定*家中标供应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驻疆单位煤炭集中采购第二次(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2023-JL02-W102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度驻疆单位采购冬季取暖用煤预先采购,第2包采购焦炭,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按采购单位需求备货,由采购单位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提煤点地址自行提货。
煤型 |
货物 名称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模型3 |
焦炭 |
粒度 (mm)≥50; 全水分(Mt)(%)≤13.0; 灰分(Ad)(%)≤16.00; 挥发分 (Vdaf)(%)≤10.0; 焦渣特征(%):无; 硫分(St.d) (%)≤0.80; 热值(Qnet,ar)(MJ/kg) ≥26MJ/Kg(相当于6200大卡); 煤灰熔融性软化温度(ST)(℃)≥1150。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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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 (叶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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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75吨 |
投标供应商须响应包内所有技术参数和数量,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投标企业限定为焦炭生产企业(含经二次加工的焦化厂)或取得所投焦炭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企业,授权有效期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特别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6月1日10时至 6月7日19时(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
(三)申领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8160608570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W1020(2)+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站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328250021@qq.com,邮件主题:W1020(2)+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2月<含>以后)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必须与参与现场投标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传 真: 0991-4980544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