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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津南区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项目编号:HS202300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26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26
截止日期:2023.06.19
招标代理: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水务事务中心 ***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HS*******)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霞光道**号翠泉别墅**号楼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津南区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HS2023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津南区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48号翠泉别墅22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23003
项目名称:津南区区管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污泥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150.0万元
最高限价:1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50 1,150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主要负责双桥污水处理厂临时堆泥棚内的双林污水处理厂、环兴污水处理厂、咸水沽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和市政管网产生的污泥的运输及处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2]1453号的要求,采取焚烧的方式进行污泥处置。预计12个月污泥产生量约为2.5万吨,每天污泥产生量约70吨,最终以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到 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48号翠泉别墅22号楼)
方式:现场领取,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48号翠泉别墅22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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