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305300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3]05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2]919号、宁审批政投[202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4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31470万元,银行贷款:77343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60000.5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060000.58平方米,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在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其中,农民安置住宅86.6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住宅、小学、幼儿园、社区养老院、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派出所、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卫室、文化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及市政配套公建用房等;安置区和出让区道路、雨水、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供热、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搬迁村庄过渡期安置及村庄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11049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潘庄镇域内,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公交首末站监理,招标范围: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含机动车车位20个以上,非机动车车位15个以上,涉及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 、室外景观小品围墙工程 、室外电气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等。位于宁河县潘庄镇域内,兴隆街与支路二交叉口东北角。监理深度: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9.1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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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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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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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0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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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需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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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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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森(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15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51 联系人:张雨杰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3年05月2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69480025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潘庄镇政府院内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