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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26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采购项目状态正在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HNY-****JT-WZ 采购项目名称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年第五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类型物资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ZHNY-2305JT-WZ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 采购类型 物资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9 17:3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3-06-06 09:3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9楼 采购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13楼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211106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项目介绍
公告文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HNY-2305JT-WZ)
 
1.采购条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项目(项目编号:ZHNY-2305JT-WZ)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附件二。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应答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8)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6)(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应答人如果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有效核实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核实结果”),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应答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的核实结果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结果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8)应答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见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二:“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代表不接受代理或经销。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 代理商投标需要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3.5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信誉要求
3.6.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6.2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至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以来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7 其他要求
3.7.1业绩要求年份说明:
开标日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开标日前5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3.7.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3.7.3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与应答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如下操作:(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最下方“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注册”-“操作手册”)
a.凭电子钥匙申请报名;
b.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4.2 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a.为保证应答成功,潜在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工作;
 
5.应答文件的递交
    a. 电子文件递交:
5.1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9:30(北京时间)
5.2应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仅上传价格部分),纸质应答文件(开标、商务、技术)须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具体如下:
a.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
(1)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
(2)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sgcc数据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3)将最新sgcc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应答报价、报价明细的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供应商应用指南– 参与投标”
b.纸质文件递交: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9楼  李工收,电话18913881802。
应答人可以到达现场递交应答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应答人应充分考虑快递投递延误的可能性,应答文件送达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被拒收的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请于2023年6月5日14:00-16:00集中递交,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9楼。
请各应答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开标。
应答人邮寄纸质应答文件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到付件。请应答人主动跟踪快递寄送时效,预留足够时间。(建议提前1天到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或者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c.应答文件制作说明:
(1)开标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按分包制作;
(2)开标文件中投标函及附表为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导出的带二维码版本,报价明细文件为Word或Excel盖章版文件;
(3)纸质文件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文件及其他组成部分的应答文件应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3应答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报价操作,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应答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如因应答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的影响(如投标保证金不足等)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6. 应答保证金
(本批次项目代理机构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
  详见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9楼(应答人无需到场,应答人可登陆ETP使用本人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评审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0.重要提示
10.1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谈判时间:开标时间后,以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具体谈判地点以通知为准。
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在首轮报价基础上通知应答人进行后续轮次报价,后续轮次报价以评审小组通知为准。
本次各轮报价均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新一轮报价时间将以系统短信方式通知。考虑到网络因素,请应答人尽早提交新一轮报价,新一轮报价须下载新的sgcc数据包导入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下载位置: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选择当前轮次下载),如放弃本轮报价,视为保持前一轮报价不变;如应答人报价后主动放弃应答,需向采购人书面说明;首轮未报价视为放弃应答。
10.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0.3 本次报价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应答人。 【本次报价采用双向并轨(网上报价和递交纸质标书文件),若网上报价和所递交纸质报价不一致,应答人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0.4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须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署,本次采购全面应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简称“ETP”),请潜在应答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登录ETP(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ETP查看。
(2)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TP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
(3)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TP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11. 其他事项
    11.1合规声明: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2本次采购的所有标段均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附件二。
    11.3 应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日前4天将澄清内容上传至ETP相应位置。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发送至应答人,应答人可通过ETP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11.4应答人所投产品的主要部件/原材料的供应商、型号需唯一并足额(100%)响应,否则应答人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11.5 限投原则:
11.6成交候选人确定方式与推荐原则:
本批次所有标包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经评审技术和商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评审排序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
11.7框架协议采购执行及协议终止:无
 
11.8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李工025-84835867 徐工025-84835863
中标服务费业务:李工 025-68685223
投标保证金收取业务:张工 025-68685226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朱工 025-68685237
电子邮件***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
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者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应答:
(一)、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应答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应答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应答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附件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名称
分标
编号
包号
包名称
项目
单位
采购
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地点
需求数量
需求物料描述
计划交货日期
是否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集成商
专用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报价方式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要求
物料编码
单项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1
物资
ZHNY-2305JT-WZ-001
包01
2023年重点负荷资源聚合现场勘察及安装调试项目-设备采购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829.94
100%
江苏省
见技术规范书
见技术规范书
发货通知下达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接受
能效监测终端需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
开标前3个自然年内,供应商具有为电网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提供相关设备业绩,业绩中至少需包含有下列两类设备的供货业绩:①能效监测终端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②智慧计算网关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③需求响应互动终端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
折扣比例报价
单价承包
按国家质量规范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100000001
10
B0BW-100000001-00070
注: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
(2)代理、经销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产品由投标人在国内销售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ISO9000:要求提供投标人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对于生产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5)系统集成类标段应遵循以下要求:
    1、系统集成类物资必须完整填写投标产品的组件材料配置表。投标人响应的系统各组件应选用知名品牌优质产品,如关键组件为自产(例如各类监测终端、摄像头、探测器等)须提供投标人具备生产检测该组件的证明材料、技术性能参数、组件参数配置表、供货运行业绩等。
    2、投标系统组成的关键组件,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须提供系统功能(含平台、控制主机等)的详细完整说明及证明材料(如测试报告、演示软件、功能结构图、完整的系统各功能界面截图等)。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1、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2、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3、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4、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5、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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