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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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15 |
招标代理: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曙区 |
内 容: | 交易登记号:****NBHSWGC***** *.招标条件 ***望春工业园区科茂路(聚才路—一号路)道路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编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望春工业发 |
交易登记号:2023NBHSWGC02067
1.招标条件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茂路(聚才路—一号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编码:2207-330203-04-01-25085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036.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780.1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聚才路,东至一号路,路线总长 0.629k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 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雨污水管、电力、给水等综合管线)及交通路灯等道路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 30942910 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指现有规划许可证上列明的范围)自开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工,第二阶段自接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 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 (含图纸) 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本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系统”,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 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 (CA 证书) 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投标操作手册》详见http://haishu.nbggzy.cn/服务指南。
5.2 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3 日 16 时 00 分) 。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 (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6月15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 (代理) 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4.5.0.1) 宁波投标工具 (海曙) ”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 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 (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的工程建设系统,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 (代理) 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6.4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35号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
联 系 人***
电 话:0574-83082229 、18357406357
邮 箱:1939850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