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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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5 |
地 区: | 万宁市 |
内 容: | 关于公开选聘****年 *****局《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护行动—大课堂》进校园训练项目暨全省“护苗” 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服务单位的通告 ? 为进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司法防护”行动,针对未成年人控险安全意识培养、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中的危情应对,加强校园 |
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
万宁市公安局《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护行动—大课堂》进校园训练项目暨全省“护苗”
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服务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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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司法防护”行动,针对未成年人控险安全意识培养、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中的危情应对,加强校园面对暴力袭击事件的防范与避险能力,有效预防万宁市未成年人的各类安全防御意识及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和教职工应急医疗救护应对的能力。我局决定公开选聘2023年万宁市公安局《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护行动—大课堂》进校园训练项目既全省“护苗”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万宁市公安局
二、选聘内容:通过《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护行动—大课堂》训练项目,降低万宁市未成年人在校园及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刑事犯罪和交通安全等事件,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使未成年人掌握生命安全的防护技能,提高万宁市未成年人对危险情况的分析、预判和规避的生命安全防护能力。
三、选聘概况和服务要求
(一)通过高质量提升万宁市校园安保人员和教职工发挥校园突发危情现场一线防范主力军作用,对万宁市校园安保人员和教职工因地制宜地有的放矢,围绕危害未成年人的突发危情具有实战性安全技能培训。极大增强受训校园的安保人员和教职工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一旦遇到极端校园危及未成年人安全的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应对选择和妥善的现场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现实危害。
(二)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最高限价:30万元
(四)最低限价:26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未成年人个人安全防护技能》
2.《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风险识别与应对》
3.《未成年人应急自卫处置方法》
4.《未成年人如何防范性侵和应对》
5.《未成年人如何应对霸凌与欺凌》
6.《针对一些偶发的校园安全事故进行演练》
7.《未成年人如何应对犯罪分子持械袭击》
8.《未成年人如何应对劫持与绑架》
9.《未成年人怎样实施紧急医疗自救互救》
10.《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预防与事故应对》
11.《未成年人应急联络手语与讯号学习与应用》
12.《校园安保人员和教职工如何应对犯罪分子持械袭击》
13.《校园安保人员和教职工如何应对未成年人劫持与绑架》
14.《校园安保人员和教职工怎样组织实施紧急医疗自救互救的预案与演练》
15.《应急医疗包使用操作训练》
16.《止血包扎操作训练》
17.《海姆立克急救操作训练》
18.《人工呼吸操作训练》
19.《心肺复苏操作训练》
20.《AED应用操作训练》
21.《校园安全预案制定与演练实施》
22.全省“护苗”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汇报演练
(六) 总工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七) 质量: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四、报名资质
(一)公司具备国家人社部门挂网颁发;
1.防暴恐教官教学资格证。
2.防暴恐指导员职业资格证。
3.国家应急救援员资格证。
4.中国红十字会师资。
5.海南省红十字会师资/督导考评师资质。
(二)公司具有行业优秀获奖经历、证书,公司运营及技术人员有省级媒体运营经验
(三)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共三个工作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
(二) 地点: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公安局
(三)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现场报名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场确认,邮寄报名寄件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人)
六、报名材料
(一) 企业介绍信函、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 营业执照(副本)
(三) 报名相关资质证明
(四) 业绩成果证明
(五) 报价函
七、选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材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 最终审查:
1.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一家时,由选聘人综合评比?各参选单位业绩、资质和报价等资料,最终选出一家作为中选单位。
八、发布公告媒介:万宁市人民政府网
九、选聘人:万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韩警官,联系电话***
(正文副本)关于公开选聘2023年万宁市公安局《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护行动_大课堂》进校园训练项目暨全省“护苗”专项行动现场观摩会服务单位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