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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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31 |
招标业主: | 深圳市眼科医院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根据《***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等的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眼科医院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KYY****-CS*** 二、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等的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眼科医院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KYY2023-CS00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2023年第一批医用耗材、试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四、招标采购周期:18个月。
五、招标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资料,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才能参加开标。
2、报名地点: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421室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资料及要求:
(1)电子版:在现场报名前须将《投标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67200180@qq.com。
注意:表格必须按照招标目录的排序进行填写。邮件主题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
(2)纸质版: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3);投标报名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七、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如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六、谈判文件获取路径:线上报名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经营或销售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等相关资质证明;
2、若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生产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获得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或省级代理授权代理投标的授权书,(须提供各级授权书及其“企业三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5、所投产品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消毒产品的,须提供各级授权书及其《营业执照》、《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资料须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6、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围内的,需提供证明资料或说明;
7、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应是国产产品生产厂家或国产产品一、二级代理商;进口产品只能是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有履行合同和长期供应保障和服务能力。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履约能力等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具有保证医用耗材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完善、经营行为规范(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生产企业近三年内无生产假劣医用耗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在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须为投标公司授权截图);
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医用耗材需在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配合采购人进行线上采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止,若采购人无法在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单且收到中标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4:30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眼科医院五楼会议室
届时请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派授权代表出席。如开标时间或地点有变更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电子版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注意: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五本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九、经办机构: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十、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响应供应商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若本招标文件、补充及说明、本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等文件之间有冲突或不符之处时,以发布时间在后者为准。
十一、我院将根据需要进行生产地考察或试用。
十二、同一品规产品,在招标采购周期内,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进行了招标,则按政府相关文件及平台中标结果执行,本次中标结果自然失效。
十三、中标产品的采购订单接收、配送都需通过我院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
十四、中标供应商需将中标的产品在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配合采购人进行线上才采购。
联系人***
邮 箱:67200180@qq.com
网 址:“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