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9 |
---|---|
截止日期: | 2023.06.14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灵芝路(**大道—绿云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芝路(**大道—绿云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路 |
灵芝路(站前大道—绿云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芝路(站前大道—绿云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4-330654-99-01-38316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凤林以南区块,西起站前大道,东至绿云路。
2.2 建设规模:灵芝路(站前大道-绿云路),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095米,道路断面宽25米。上跨大树江,设置桥梁长度90米,桥梁断面宽25米。
2.3招标控制价:总建安费约为6876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人民币18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平面图、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投资估算等);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
(3)测量、测绘、物探及地质勘察等;
(4)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路灯照明、泛光照明等)、绿化工程、电力、燃气等管线综合及其他市政类专业配套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含交通设施工程、标志标线、信号灯、5G通讯、智慧工程)、智能化(含弱电智能化)、集中供暖、海绵城市、河坎、河道疏浚、各配套市政管线、公交停靠站、公共停车位、多杆合一、城市家具等】、以及相关安全设施等方案设计(交叉口、出入口需出具交通组织专项方案、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交通影响评价)、与设计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评审论证、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内容。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6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桥梁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建安估算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
3.3.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经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公示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22 日8:30时至2023年 5 月 26 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叁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6 月 9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73754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387;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14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系人: 寿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88026498 电 话: 0575-88682895/18969515361
招 标 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