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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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2 |
地 区: | 灵台县 |
内 容: | ***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YSH-****-***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政 联系人 多鹏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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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5-20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5-22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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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001 | GSYSH-2023-007 | 工程-施工 | 623514.73(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YSH-2023-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招标人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
2.建设地点及范围:该项目对灵台县三教村原石油公司油库改建临时停车场,工程占地面积8599.68㎡(约合12.9亩),对3432m³土方进行开挖回填,路床整形及铺砂砾石8599㎡,修建砂砾石道路323.9㎡,排水渠、截水沟210m,隔离护栏277m。共设置停车位96个,其中大型货车位67个,中型车位16个,小型车位13个。
3.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623514.73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县级自筹。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5月29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26日。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完税证明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3.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本次招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报价进行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5.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五、相关要求
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含预算清单)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4号门面房),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户名: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7080665091001062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GSYSH-2023-007),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300174413@qq.com邮箱。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183号
联系人***
电 话:1383033855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亿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