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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8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庆阳市招标 镇原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8
截止日期:2023.05.22
地 区:镇原县
内 容:*****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HR****-***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房屋建筑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招标公告正文

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R2023-003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5-19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5-22 17:30:00
    采购单位 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001 GSHR2023-003 工程-施工 224758.06(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已由镇乡村振兴局函〔2023〕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R2023-003

    2.项目名称: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西头组村民集聚区风貌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镇原县太平镇枣林村

    4.工程规模:室外工程、道路涵管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8.招标控制价:224758.06元

    9.质量要求: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5月19日8:30至2023年5月22日17: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5月22日17:3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及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赵芳

    联系电话***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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