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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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30 |
招标业主: |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源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银大厦**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KHY*********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中银大厦21楼21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KHY202305001
项目名称: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5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5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SKHY202305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342552.00元(注: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人数 |
服务期(月) |
采购预算/元 |
1 |
安保服务 |
7 |
12 |
342552.00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 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异地注册的供应商在本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本市公安局备案的,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本市公安局完成备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至 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中银大厦21楼210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中银大厦21楼21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中银大厦21楼2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