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阜宁县大气污染移动走航监测项目
正文详见图片
2023年阜宁县大气污染移动走航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2023年阜宁县大气污染移动走航监测项目
4、采购需求:2023年阜宁县大气污染移动走航监测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2023年6-9月份,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颗粒物、VOCs、臭氧、氮氧化物等实时网格化走航监测,锁定异常点位,标记问题区域、问题企业等,明确造成污染的污染物种及其浓度,厘清区域内/外贡献分担,为针对性管控指明方向。移动监测覆盖阜宁金沙湖街道、阜宁中学两个省控站点5公里范围,重点乡镇、街道及园区等,同时利用无人机飞航监测的手段对区域进行全面监测溯源、快速取证等工作。
5.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6月-2023年9月。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7日8:30至 2023年 5月24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瑞林晶典3-141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