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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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靖县 |
内 容: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三塬镇**木雕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项目编号: LXJS********** 招标人: ***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靖县三塬镇白塔木雕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LXJS1192023150 |
招标人: |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项目概算(万元): | 1979.695200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期建设阶段主要工程为一、二期用地范围内销售及工业生产厂房建筑及部分室外工程,现已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工作;二期建设主要内容为木雕加工厂房(单栋建筑面积为544.48平方米的A类厂房2栋,单跨跨度6.5m;单栋建筑面积为410.03平方米的B类厂房1栋,单跨跨度6.15m;建筑面积共计1498.99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为334.89平方米),产业基地室外场地、围墙、挡墙、管网及道路等设施,木雕产业基地基础生产设备(原木装卸行吊1套、木材加工电锯2套、木材烘干设备2套,采购型号具体详见招标合同)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
永靖县三塬镇白塔木雕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001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建设规模:一期建设阶段主要工程为一、二期用地范围内销售及工业生产厂房建筑及部分室外工程,现已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工作;二期建设主要内容为木雕加工厂房(单栋建筑面积为544.48平方米的A类厂房2栋,单跨跨度6.5m;单栋建筑面积为410.03平方米的B类厂房1栋,单跨跨度6.15m;建筑面积共计1498.99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为334.89平方米),产业基地室外场地、围墙、挡墙、管网及道路等设施,木雕产业基地基础生产设备(原木装卸行吊1套、木材加工电锯2套、木材烘干设备2套,采购型号具体详见招标合同)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