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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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5 |
招标代理: | 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城中区 |
内 容: | **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楼高低压线路工程 询比公告 **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楼高低压线路工程,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省级财政性资金解决,招标人为**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活动。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楼高低压线路工程 |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1#楼高低压线路工程
询比公告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1#楼高低压线路工程,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省级财政性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1#楼高低压线路工程
1.2招标人: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1.3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成交投标人数量:一家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1#楼高低压线路工程,新建室外线缆,亮化工程及道路、草坪的破坏与恢复 。
2.2建设工期: 7天 。
2.3建设地点: 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8号办公区1号楼 。
2.4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三证齐全),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 提供2021或2022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 报表附注,并附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5、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6、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形 。
3.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至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询比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询比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971-4310820,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开户行:农业银行青海省西宁城北物流园支行
收款人:陈嘉蓉
银行账号:6230521940153305671
行号:103851010302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招标网》、《青海新点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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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