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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7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平凉市招标 庄浪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7
截止日期:2023.05.22
地 区:庄浪县
内 容: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社发展项目(***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RL****-**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社发展项目(***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房屋建筑 联系人 何燕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正文

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RL2023-15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5-18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5-22 15:00:00
    采购单位 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001 GSRL2023-15 工程-施工 3577205.49(元)

    公告内容

  • 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3]11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筹及其他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RL2023-15。

    2.项目名称: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位于南湖镇高房村。计划新建彩钢结构蔬菜保鲜库3孔720平方米,安装制冷设备3套,购买蔬菜转运框 3000个,配套完成“三通一平”及排水渠、产业路等附属设施。

    4.招标控制价:3577205.49元(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筹及其他资金。

    8.计划总工期:183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1.招标期限:2023年5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22日15时00分00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来任何三个月凭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22日15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施工预算书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取费标准合理,依据准确,材料指导价依据2023年平凉市庄浪县第二期指导价执行。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副本各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街道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润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家园4号楼2单元4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15095523183

    邮    箱:576815489@qq.com

  •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公告.pdf
  • 附件2:南湖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庄浪县南湖镇设施蔬菜产业园二期保鲜库建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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