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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精神病院食堂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6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通化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6
截止日期:2023.06.07
招标业主:通化市精神病院
地 区:通化市
内 容: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食堂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设大街**号旗晟招标(中心医院东北门附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S-****-****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通化市精神病院食堂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67号旗晟招标(中心医院东北门附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S-2023-0608

项目名称:通化市精神病院食堂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副食品采购,包含米、面、油、方便食品等副食品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随时按需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全部内容;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商有悖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来源合法、保证质量;须在项目本地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实体店、连锁店、分店等)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规模和仓储、运输、配送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送明细三联单;3.3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67号旗晟招标(中心医院东北门附近)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67号旗晟招标(中心医院东北门附近)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商请于上午8:30—11:00及下午13:30—16:00时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精神病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旗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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