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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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0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通州区 |
内 容: | *****镇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社****年夏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社****年夏种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择优选定供货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 |
通州区兴仁镇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2023年夏种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通州区兴仁镇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2023年夏种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择优选定供货人。
二、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兴仁镇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2023年夏种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
3、招标内容:夏季种植水稻总面积约650亩,含翻耕、育秧(种子由业主提供)插秧、收割、打药水(药水由业主提供)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项目投资额约29.2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29.25万元。
5、服务时间:总服务期15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
(四)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五)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投标供应商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所提供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附有效行驶证,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如为租赁的,还须提供有效租赁合同),且农机手具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有效的驾驶证。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平台发布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40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代为支付。
六、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3年 5 月 19 日 17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邮箱(2466286829@qq.com)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人将于2023年 5 月 22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或主动澄清、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东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十、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单位应在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清单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答疑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
(2)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永信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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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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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306283589 |
电 话: |
15651339618 0513-86101116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