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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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8 |
地 区: | 寿县 |
内 容: | 汤岗古井中心村广场等节点建设工程的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公共**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 |
汤岗古井中心村广场等节点建设工程的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汤岗古井中心村广场等节点建设工程
二、建设规模:详见清单(项目预算)
三、工程建设地点:刘岗镇汤岗村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
五、招标价格:533005元
六、支付方式:合同约定
七、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八、发包方式:定价摇号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2023年5月18日9时(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刘岗镇一楼会议室举行发包会议。
十、资质条件:刘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备选企业。
十一、其他要求: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4:00前交刘岗司法所。确定参与的企业,在公告抽号时点前未到开标现场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抽号定标。备选企业一年内无故2次不参与抽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参加刘岗镇小型工程竞投标资格。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