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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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5 |
招标代理: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受***业恒城*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关于蒋王半岛公园长廊屋面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蒋王半岛公园长廊屋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 |
关键词: | 公园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关于蒋王半岛公园长廊屋面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蒋王半岛公园长廊屋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蒋王半岛公园长廊屋面维修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11206.36元
4、最高投标限价:10.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3年2至 2023年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 (北京时间) ?
方式:供应商经办人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帆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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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