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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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办〔****〕**号)精神,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户月人均***元提高至***元,继续实施低保城乡统筹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办〔2021〕1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户月人均730元提高至782元,继续实施低保城乡统筹。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50元提高至不低于1016元,继续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统一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变,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750元、450元、60元和525元、300元、45元。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建言献策,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
信函请寄至: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8号市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243000。
传真请发至:0555-836898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