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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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2 |
地 区: | 酒泉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防水工程招标,招标人为**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酒航路东路,公园**侧 *.* 项目概况:金泉湖畔小区(一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防水工程招标,招标人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酒泉市酒航路东路,公园路北侧
2.2 项目概况: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
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计划总工期: 474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
金泉湖畔小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所需的防水工程。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5.2资金方面具有相应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及履行合同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及较佳的信用。
5.3 本次招标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6.2 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开户许可证;⑤近三年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证明;⑥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报名人);⑦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留于资质预审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332号
联系人***
电 话:15293118915
甘肃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