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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二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3 标签: 青海省招标 西宁市招标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3
截止日期:2023.06.05
招标代理:青海汇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大通回
内 容:**省***景阳镇小流域(乡村**、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二 **省***景阳镇小流域(乡村**、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景阳镇小流域(乡村**、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已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公告正文

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二

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3〕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汇森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景阳镇和长宁镇

        (2)招标范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km2,其中封禁2805.69hm2,补植补种819hm2,水保林5.12hm2,梯田改造132.14hm2(高标准梯田建设69.65hm2,老旧梯田提升改造 62.49hm2),保土耕作 1178.05hm2,坡面水系治理60hm2;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18座(浆砌石谷坊15 座,植物谷坊3座),截排水沟19.29km,穿路涵管86m,沉沙池6座;修建机耕道18.49km(C25砼路3.26km,泥结碎石路15.23km),沟道整治5.77km(仿木桩护岸4.96km,绿滨垫护岸0.43km,钢筋砼矩形渠0.38km),溢流堰1处、汀步1处,箱涵13座;人居环境整治4.60hm2(生态修复及文化节点建设1.67hm2,四旁绿化美化2.93hm2),封禁碑2座,标志牌42个;智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1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376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小流域(乡村振兴、生态清洁试点示范项目)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3月10日

建设内容: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1km2,水保林5.12hm2,封禁2805.69hm2,封禁碑2座,标志牌42个,补植补种819hm2,保土耕作1178.05hm2,人居环境整治4.60hm2(生态修复及文化节点建设1.67hm2,四旁绿化美化2.93hm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3376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14日00:00时至2023年05月1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四号开标室(可容纳72人)(地址:***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汇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49-1 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民和路 59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0971-6182918

传    真:

传    真:

2023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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