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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大庆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2 标签: 安徽省招标 蚌埠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小区招标 监理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2
截止日期:2023.05.19
地 区:蚌埠市
内 容:禹会区**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禹会区****年老旧小区改造要求,禹会区**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改造工程 小区 监理 街
 
招标公告正文

禹会区大庆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禹会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要求,禹会区大庆街道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禹会区大庆街道辖区范围内计划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小区(单元)43个,改造内容为小区内部雨污混流管道、错接管道的改造,通过小区内部管网排水的小区外围沿街商铺雨污水改造等。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次招标为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阶段:包含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2.4项目预算:2097.791032万元(含暂列金165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报价保留二位小数,如*.**万元,未按要求报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2.6禹会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的中标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社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综合素质良好,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要求: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级)。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开标时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以后。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为准。(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无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蚌埠市禹会区政府313室报名。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不予参加本次投标。

 

五、投标及定标

5.1投标文件的编制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工程拟任总监注册证书、业绩等(投标报价函等格式自拟。证书要求:审核有效,且注册专业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份)进行密封,封口处或骑缝处应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10.30时前。

开标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政府310会议室

评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10.30 。

本次评标采用平均值评标法。由相关项目单位组成评标小组(3-5人),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除去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的平均值为定标标准(若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少于或等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定标标准值),并取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3 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费用超过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8、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11、投标文件使用活页夹装订或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

12、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地  址: 禹会区涂山路429号三楼  

联系人***

电  话: 0552-4950183       

2、采购代理机构 (如有):  /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七、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 0552-4958260         

上级主管部门: 0552-4016129                 

八、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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