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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2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2
截止日期:2023.06.06
地 区:吉林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26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26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元)

XQZC2023-026-1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1包

招商宣传类短视频制作

400000元

XQZC2023-026-2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2包

科技创新类短视频制作

200000元

XQZC2023-026-3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短视频制作单位采购项目3包

文化旅游类短视频制作

150000元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机构: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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