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5.11招标公告 > 阿瓦提县委组织部采购阿瓦提县2023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阿瓦提县委组织部采购阿瓦提县2023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11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阿克苏地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11
截止日期:2023.05.31
地 区:阿克苏
内 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GK-****-***-* 项目名称:****委组织部采购********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委组织部采购********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ZFCG-GK-2023-002-2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委组织部采购阿瓦提县2023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瓦提县委组织部采购阿瓦提县2023年党建引领团结共进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宣传牌、办公桌椅、电线、电脑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开标时需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需提供截图,专家评委并通过系统查询进行资格审查)。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全过程的,参加的授权委托人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如未缴税的需提供其相关税务部门开具的资料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疆外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或建设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开标时需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7)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阿瓦提县委组织部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