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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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5 |
地 区: | 巴南区 |
内 容: | 比选邀请书 本项目 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项目(第二次) ,项目业主为 *****排水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 |
比选邀请书
本项目 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项目(第二次)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巴南排水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项目(第二次)
2、比选内容: 对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进行抢修
3、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4、施工地点: 巴南区鱼洞
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建筑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6、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或下浮比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7、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 9.5755 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8、 由于本项目维修服务内容涉及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投标,请于2023年5月 12 日9:00到达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具体项目内容,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在对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后,双方在《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项目(第二次)现场踏勘签认单》上确认签字。(如投标人对具体项目内容不了解,后续自行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 须具备重庆市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等级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管道维修或维护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5 投标人须提供任何时间接到业主通知起1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 投标人须提供鱼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河嘴倒虹管段)抢修项目(第二次)保修承诺书(单个维修项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格式自拟)
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比选人可根据比选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资格要求,但不得违背相关监督部门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报价原则: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1清单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相关配套文件。
1.2人工工日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 巴南 区人工信息价执行,如人工单价有区间值的,按中间值执行。
1.3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 巴南 区的材料、设备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则由双方认质核价,以核定的价格做为材料或设备的结算价,且材料或设备均为不含税价。
1.4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现行要求进行计算。
1.5投标申请人在查阅邀请比选文件后如有不详,应在比选评审会前向业主进行询证,否则视为完全理解。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本工程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出渣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施工期间发生的计价相关政策性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增值税计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7、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 巴南 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科 处。
四、比选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比选程序
2.1招采部门 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二次比选或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3.4中标候选人经公司评审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标人。
3.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投标人,公告三天无违纪投诉生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地点: 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重庆市巴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