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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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国粮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第***场) 受***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 |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3第637场)
受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约定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数量200吨,等级压榨二级,商标俊厨宝,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高新区粮库,《检验报告》附后。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数量200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高新区粮库。
销售须知:
1.包装规格:10升/桶。
2.出库费:出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在出库前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3.出库条件:库内过磅出库,限每车100吨以内。
4.其他要求: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和点件折算成数量(每升按0.92Kg折算)为基准。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须知:
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按照GB/T1536-2021国家菜籽油标准(压榨)二级及以上标准执行,检测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加热试验、含皂量等”。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植物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执行,塑化剂(DBP、DEHP、DINP)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
2.包装要求:⑴10升/桶。⑵外包装物需能承重5层。
3.入库费:成交价为到库价,入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入库费用由竞得方在入库前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4.入库条件:库内过磅入库,限每车100吨以内。
5.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和点件折算成数量(每升按0.92Kg折算)为基准。⑵质量以到库后每车开展自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自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⑶竞得方每车随货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⑷如验收不合格,由竞得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于30天内组织合格的成品菜籽油完成入库。⑸生产日期:成交之日起1日后生产。⑹品牌:统一一个品牌。⑺竞得方可派人监磅。⑻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李书云,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轮入后轮出、等量轮换的方式进行。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出库期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1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6月11日,入库期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
(四)结算方式:委托方于2023年6月11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小包装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和上级部门出具合格的数量验收报告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5月12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86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元/吨、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原粮、成品粮100元/吨、菜籽油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86739686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李冰冰(委托挂网) 、周梅(注册报名、变更)、范娜娜、刘易(交割) 、文雯(结算)
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交易。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