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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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5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HM-CG-SJ-****-FW-*** 三、招标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FW-006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位于 123 县道以南,593 乡道以北)麻田村、幕冲村。
2、招标范围: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
含有制作评优材料和专家费用,制作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料,为甲方提供创优申报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相关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资料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通知为依据进行编制,主要涉及萍乡市市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材料,萍乡市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料、萍乡市市优质工程申报资料、江西省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料,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上述全部成果文件、专家到现场的专家评审费、其他费用及获得“江西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评选成果。 含利润、管理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合同执行期间另有约定,该包干总价须达到评选结果,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4、项目规模:暂估金额35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6、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节点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6)单位负责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咨询公司能提供近两年签订的江西省优质工程咨询合同(房建类)
(2)咨询单位需提供市优或省优成功案例(房建类)且在江西住建网可查询。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R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 9:00时至2022年5月15日 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2023 年5月15日12: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5 月15日12: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 0017 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第一次进度款支付一并退回(无息返还)。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5月15日 14 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46613827 电子邮箱***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