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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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29 |
招标业主: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滁州市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运营轨道、土建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运营轨道、土建委外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sjqt202305-005
项目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运营轨道、土建委外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三年4416万元,一年1472万元(其中固定部分1272万元/年;不固定部分200万元/年)
最高限价:三年4416万元,一年1472万元(其中固定部分1272万元/年;不固定部分200万元/年);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采购需求: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轨道、土建委外维保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本项目维保周期为3年,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以开通运营时间为起始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 要求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5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2.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13057;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11;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2728933544;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运营轨道、土建委外维保项目投标保证金”(备注可自行简写)。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投标保函要求:①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②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③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备注:
(1)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2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2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 “投标人须知”第 2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0-3352129、1800550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