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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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02 |
招标代理: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七标段) 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七标段)”,已由**高新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号文件批准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七标段)
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30107-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七标段)”,已由长春高新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道路外网工程(七标段)。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范围:①室外强电:图纸范围内全部低压强电预埋管、电缆、电缆头、电缆井,包含给燃气调压柜电伴热提供的电源以及各阀门井及提升井、电伴热、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其中10KV电缆预埋管、10KV电缆及10KV电缆单独使用的电缆井、进出建筑物预埋管等工程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②室外消防弱电:全部消防弱电线缆及接头。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规划三路、南至高新丙十八路、西至卓越大街、北至规划二路。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590.090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日期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且加盖鲜章)。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包括被授权人)应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1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2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腾讯会议号为:200-915-863),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431-85832429-81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