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06 |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运营单位 **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智慧城乡事业部 工程项目名称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系统)项目 采购人员 卢秋云 联系方式 ******* |
2023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系统)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运营单位 |
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智慧城乡事业部 |
||||||
工程项目名称 |
2023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系统)项目 |
||||||
采购人员 |
卢秋云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物资类型 |
设备材料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有无合作供应商 |
备注 |
|
1 |
网络安全平台及配套硬件系统(设备材料) |
项 |
1 |
|
江西德邻科技有限公司 |
13% |
|
2 |
网络安全平台及配套硬件系统(软件调试) |
项 |
1 |
|
江西德邻科技有限公司 |
6%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采购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日期: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