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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06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06
截止日期:2023.05.29
招标代理: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已由**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采云”平台网址(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18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18;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2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1120000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辅助法官开展庭审记录和相关材料整理、送达工作,辅助立案法庭开展立案辅助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2019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5单位负责人***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咨询电话:***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远程开标(开标时远程开标、解密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 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6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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