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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3-ZB0028)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05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医疗招标 保险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05
截止日期:2023.05.26
招标代理: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SZB-****-ZB****)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复康路*号中天大厦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
关键词: 医疗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SZB-2023-ZB002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3-ZB0028
项目名称:2023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9.2万元
最高限价:149.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49.2 149.2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原运管处、原客管办、原质监站、原维管处、原联运中心职工共计705人。为提高职工医疗待遇水平,保障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职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社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保险期间需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周期相同,即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其他险种保险期间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2)投标人为总公司时,须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医疗保险业务资格(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授权的分公司时,须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医疗保险业务资格(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且必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个法人组织只能派遣 1 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或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 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 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需提供承诺书;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到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室
方式:投标人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华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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