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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0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05
截止日期:2023.05.19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项目概况 ************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 项目名称:*********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089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4400  

    最高限价(元):554400  

   数量:不限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内配套)项目进行监理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与施工工期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4、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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