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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416(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湖南至合作屯及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施工招标QQTJ-2023-01标段、QQTJ-2023-02标段、QQTJ-2023-03标段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04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兴安盟招标 扎赉特旗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04
截止日期:2023.05.26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扎赉特
内 容:*道***(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至**屯及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交通(公开)****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至**屯及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道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3﹞交通(公开)0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416(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湖南至合作屯及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县道416(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旗交字〔2022〕450号)、《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关于湖南至合作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旗交字〔2022〕388号)、《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关于远新至远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旗交字〔2022〕38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县道416(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公路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18.835公里。公路等级: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米、6.5米。

湖南至合作屯公路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9.267公里。公路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10.789公里。公路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6月14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标段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QQTJ-2023-01

县道416(大石寨至白音础鲁段)公路工程

18.835

路基、路面、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

QQTJ-2023-02

湖南至合作屯公路工程

9.267

QQTJ-2023-03

远新至远景公路工程

10.789

本项目QQTJ-2023-0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零柒万壹仟柒佰元整(¥21,071,700);

本项目QQTJ-2023-0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壹万陆仟壹佰元整(¥5,816,100);

本项目QQTJ-2023-03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伍佰贰拾肆万元整(¥5,24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最近五年内(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等级公路且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本次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xamggzyjyzx.org.cn)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10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5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482-8370220咨询)。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 。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

7.3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www.xamggzyjyzx.org.cn/BidOpening)进行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482-8370220),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

7.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5 施工QQTJ-2023-01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施工QQTJ-2023-02、QQTJ-2023-03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于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法在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显示,所以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监督人处,以便在开评标过程中进行复核,银行保函原件密封格式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要求。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新址

电    话:0482-83989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新址

邮    编:137600

电    话:0482-8398908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8747978694、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

网    址:www.nm-highway.com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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