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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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1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竞价编号:LHTY-********-***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竞价内容:电铜机组打包机备件 询价人 谭** 联系方式 ****-******** 【重要声明】 *、公开竞价是**有色集团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 |
竞价编号:LHTY-20230425-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1日 | ||||||
竞价内容:电铜机组打包机备件 | 询价人 | 谭爱民 | 联系方式 | *** | ||||
【重要声明】 | ||||||||
1、公开竞价是铜陵有色集团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 ||||||||
2、竞价开标在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 ||||||||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不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查询原始资料和评审结果,充分尊重竞价投标人的知情权。 | ||||||||
4、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签订并履行合同;若违约,按《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试行)》处理。 | ||||||||
5、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6、本次竞价评标方式为满足询价人要求的前提下总金额最低中标。 | ||||||||
【竞价须知】 | ||||||||
因竞价投标人制作、密封、寄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竞价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导致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报价函、委托书附件如下,请点击下载。 | ||||||||
一、竞价内容 |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1 | 咬爪组合|ZD787483;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2 | 推扣头|ZD788038;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3 | 左门板|ZD788012;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4 | 右门板|ZD788013;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5 | 固定切刀|ZD788010;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6 | 移动切刀|ZD788019;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1 | 40天 | ||||
7 | 长冲|ZD788016;打包机型号:DKT32||||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只 | 2 | 40天 | ||||
合计(总价) | ||||||||
二、相关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专业制造商或贸易商。非生产单位的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前请与使用单位核实,所供产品应确保与现场在用设备备件具有完全的互换性。报价后,视为完全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 ||||||||
2、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3%增值税,免费送货到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仓库。 | ||||||||
3、包装与运输要求: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 | ||||||||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13%增值税票到后两个月内付清。 | ||||||||
5、履约保证金: 无 。 | ||||||||
6、质保期和质保金: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__XX__,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
7、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本询价表有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应明确偏离原因,是否完全替代。其他偏离在报价表中予以说明。 | ||||||||
8、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
9、竞价指定品牌的,请按指定品牌产品报价;非指定品牌的,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单位)。 | ||||||||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20日内。 | ||||||||
11、合同签订方式:中标单位与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
12、 | 询价人需提供单个包的完整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 |||||||
三、投标受理时间 | ||||||||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4:30~16:30(北京时间)。 | ||||||||
四、投标受理人(报价寄送信息) | ||||||||
名 称: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 ||||||||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五棵松路2202号 | ||||||||
邮 编:215624 | ||||||||
收 件 人 :侯燕州 | ||||||||
电 话:0512-58533020 | ||||||||
(注:投标人报价可自行送达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或通过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寄送报价文件,快递包装外注明竞价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