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亚硫酸氢钠(长湖项目)采购专有协议-20230504
数量:
预估80000kg
交货期/工期:
订单下达后10天内交货,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地点:
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25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拟针对天津院亚硫酸氢钠(长湖项目)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询价。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后审。对于报名企业提供的业绩、资质等,招标人将视情况进行原件查验。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代理商不得为项目代理;本项目生产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贸易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均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或“酸式亚硫酸钠”。自行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运输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承运商签订的合同及承运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2)信誉要求:详见公开询价文件。 3)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4)业绩要求:在近3年内至少具有1已完成供货的危化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1.申请人为贸易商的近三年利润均不能为负、近一年资产负债率均<80%(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2.申请人为贸易商的须自有社保人数≥5人 (应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5月04日到2023年05月09日
询价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下载使用。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询价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报价。若确认响应询价,须及时告知公告中联系人***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上提交(以下称“采办业务系统”),并在采办业务系统上完成报价。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招标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报价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采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进行评审,拟签订固定单价/费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