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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凯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市2022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5.04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阿克苏地区招标 阿克苏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5.04
截止日期:2023.05.15
地 区:阿克苏
内 容:项目概况 ********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 项目名称:********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2022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C-06-1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2022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10000  

    最高限价(元):19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2022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监理)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1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阿克苏市2022年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有效的营业执照
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公安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凯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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