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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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0 |
招标业主: | 江西省于都中学 |
招标代理: |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赣州市 |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中学于都中学南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GH2023-YD-C001)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于都中学南区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H2023-YD-C001
项目名称:于都中学南区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80000.00 元
最高限价:4820877.87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于财购2023F000835292 | 于都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 1 | 项 | 51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的资质要求:(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的企业备案截图。3.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响应,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前款“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分别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前款“2.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如果牵头人之外的成员按照联合协议分工承担与消防施工无关的工作则不作此要求。联合体双方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消防施工)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整体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为40%,其中的70%预留给小微企业;(3)中小微企业参与响应的,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联合体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其中的中小微企业成员《中小企业申明函》,且在联和协议中载明合同金额比重份额。(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微企业。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30日 00:00 至 2023年05月09日 17: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通过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后台进行项目确认和采购文件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C区)3号开标厅
五、开启:
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C区)3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磋商会。 (3)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万整(¥80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银行账户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到账。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从响应的基本账户(如与CA锁办理时登记的账户不一致,须先更新登记账户再转账)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整体工程项目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合同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5)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于都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