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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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25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号)和 |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江门市2022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3】108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及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43号)具体实施要求,开展2022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并完成数据的在线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数据须通过县级区(市)、地级市、省级三级审核后上报至全国环境服务业统计机构,最终通过国家审核。
(1)对全市环境服务业从业法人单位的基本属性、财务状况和从业人员数量等进行调查统计和数据上报。对统计数据进行初审后上报,对上级统计机构反馈意见进行复核、修改。
(2)调查对象为江门市全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正式登记注册从事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企业、行政和事业法人单位。行业范围包括: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746)、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77,不含7711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7712自然遗迹保护管理,7713野生动物保护,7714野生植物保护,7715动物园、水族馆管理服务和7716植物园管理服务)。
2、工作要求
(1)统计须全面、真实,不能漏遗统计。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3、时间要求
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江门市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国家和省要求为准。
4、成果
提交2022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数据汇总表及工作总结。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7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境技术服务或环境保护咨询服务(或含义基本相同的相关咨询、技术服务)];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21日-4月25日下午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资料收取联系人***
附件:1、采购项目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