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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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12 |
地 区: | 陆河县 |
内 容: | ****年***河田镇城南九花塘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河田镇城南九花塘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田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由地方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 |
2022年陆河县河田镇城南九花塘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陆河县河田镇城南九花塘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河发改投审[20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由地方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规模:新建12条村内道路,总长约1970.94m。其中15m道路1条,长约159.76m;14m道路5条,合计长度约1005.39m,速度20km/h;3m巷6条,合计长度约805.79m; 2. 建设地点:陆河县河田镇; 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4.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详细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 招标控制价:16640004.33元; 6. 计划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7.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A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5.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具有岗位证(要求提供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名)。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2)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7.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交易平台网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六、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3.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交易平台网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交易平台网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 4.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 如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打印的证明材料除外),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文件附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委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按照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将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7.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或地点如有变更,投标人需按公告更新的时间地点递交相相关文件及资料,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递交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日程安排表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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