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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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26 |
招标业主: |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
招标代理: | 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受********的委托,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GZY-FG-*********】,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GZY-FG-********* 二、采购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
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受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的委托,采用询价方式组织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GZY-FG-202304005】,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GZY-FG-202304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包组A |
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 |
一批 |
人民币287,400.00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 《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东财〔2019〕89号)
4.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5. 特定资格条件:
5.1(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2(1)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领购价300元(人民币)。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获取询价文件:
1. 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s://www.dgzyzb.cn/,在“帮助中心”栏下载并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获取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现场支持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支付方式。
2. 为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3. 已报名成功而不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日期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汇款获取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769-22241623)或发电子邮件(dgzyzb@163.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采购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询价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政法支行
账 号:4405 0177 5138 0000 0873
七、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6时00分(建议供应商15时30分至16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十、询价时间:2023年4月26日16时00分(供应商参加询价时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十一、询价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采购人地址:***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3000
传真:***
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