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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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5.09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州市 |
内 容: | *****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砀发改投资[****]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务建设投资 |
砀山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砀山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砀发改投资[2022] 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砀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砀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EP-DSGC2023023。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排水管网、钢板闸、泵站建设及改造和排涝水利设施施工等内容,工程投资估算价23953.17万元。
3、招标范围: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EPC 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并最终交付建设单位)。
(1)设计范围:包含工程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的设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WORD、EXCEL、CAD版本等电子版)。
(2)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3)施工范围:
1)沿良梨路、健康路、道南路等新建 DN300~DN1000 污水管道约 7.1km;新建 S401 泵站(2 万 t/d)、道北西路污水泵站(0.2 万 t/d)、高铁南站污水泵站(0.2 万 t/d),配套实施 dn225~dn560 压力管道约 2.6km;完善东升南路、道北西路、人民西路、润达路排水管网,以解决现状排水管网断开和无出路的问题;对现状火车站污水泵站、科技污水泵站设备(包括格栅、潜污泵、电气自控设备等)进行更换。
2)对城区现状约 298km(其中主城区 238km,高铁新区 60km)的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根据检测评估报告进行修复;同时结合管网检测信息建立排水管道 GIS 系统。
3)沿梨花一路、梁王路、梨都西路、科技路(旭日路)、古黄路、东升路等路新建d800~d2400 雨水管道约 5450m。
4)沿利民二支河(新G310至砀郡路段) 西侧新建DN400污水管约930m,新建300t/d污水泵站1座
5)对影响城区河道行洪的陈庄沟下游翡翠公园段进行综合改造,在润达路南新建 5×3m 钢坝闸一座(含上游护砌、闸室、消力池和下游海漫等)。
(4)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图纸送审、工程施工及验收等与项目相关报建、报审及验收工作,并提供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资料。
4、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起始日期(图纸审查时间不在设计工期内)
②建设工期:640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满足)。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市政工程施工的成员须满足)。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水利工程施工的成员须满足)。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承接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如新领/换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资质,可提供符合要求的新证书。
3.2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拟派往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3.4 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承诺对象包括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4)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推12个月计算。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截图,评标现场进行核实,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设计任务承担方只能1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9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4.1 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 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 CA 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9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0557-2250077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砀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 范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 15855325010 电 话: 15056726777、1800530965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3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