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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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4.27 |
招标代理: |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源市 |
内 容: |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水毁应急修复建设工程已由**省水****局**分局以**水文【****】*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省水****局**分局,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工程概况:****年水毁应急修复建设工程。 *. |
一.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水毁应急修复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以辽源水文【2023】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2022年水毁应急修复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LYHJZB2023-041728-CS
2.3磋商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地点:向阳水文站(辽源市龙山区向阳街)、大阳水文站(东丰县大阳镇)、三合水文站(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永安村)、金星水文站(东辽县足民乡金星村)、东胜水位站(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东胜村)。
2.5磋商预算:23.09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5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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