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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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采购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公室执法力量下沉岗前培训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填报日期: ****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 |
关键词: | 街 |
关于采购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公室执法力量下沉岗前培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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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填报日期: 2023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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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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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力量下沉岗前培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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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时,需要提供个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服务期为完成项目截止。 |
项目预算金额:9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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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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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